| 前郭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任前“五必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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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前郭县委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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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对干部的任前监督,前郭县委组织部依据《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干部任前档案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审自然情况,看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培训时间和任下一级职务时间是否符合拟提拔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二是审干部身份,对拟提拔担任机关领导职务的看是否具有公务员和正式干部身份或是否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三是审职务变动,对曾经提任副科的看是否形成考察材料和任免审批表以及各项信息数据填写是否准确无误;四是审奖励惩处,看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评定等次以及是否受过党纪和政纪处分;五是审回避关系,看家庭成员、社会关系以及出生地或成长地是否需要任职回避。
在档案审查中,如果发现缺件、少件或内容前后不一致、不真实等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干部管理机构限期补全或纠正,对档案中内容记载不统一的予以重新认定,做到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干部一律不研究,凡审查结论不清楚的干部一律不呈报,较好地发挥了档案管理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2006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对拟提拔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严格审查把关,对在审查中发现的培训记录不完备、任免审批表不齐全以及学历证明、年度考核和入党材料投档不及时等方面的37个问题逐一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和规范。
王东星、王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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