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监督室2003年工作总结及2004年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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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组织部 文章来源:松原党建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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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工作总结 今年,干部监督室在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规范领导干部用权为重点,紧紧围绕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推进民主作风建设为重点,强化了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今年,我们把对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放在加强领导班子民主作风建设上,加强了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和部署,在7—9月份筹备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确定了民主生活会主题,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方案,对民主生活会日程逐项进行了安排。为了做好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组织抽调了15名干部,分五个组,深入四县一区和5个中省直企业、5户民营企业、69个市直部门和24个上管部门,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到基层单位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各级干部和群众对市委常委班子及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25个,与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各县(区)领导干部谈话129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43份,经过我们认真梳理汇总,市委班子共收到反馈意见25条,建议49条;班子成员的反馈意见2条,建议56条,为市委常委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会后,认真整理了民主生活会记录,并将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在抓好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对市委管理的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安排和部署。下发了《关于召开2003年度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对全市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并对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市各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正相继召开。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手段,加强了领导干部行使事权和财权的监督。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审计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出具审计报告15份,为市委科学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好来信来访调查核实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信件26封,其中市委领导签批11封,部领导签批15封。对这些群众来信,凡是线索清晰、有调查价值的,我们都组成调查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并且形成调查报告17份,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一名干部进行了处理。同时,我们还及时将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归档整理,装订成册,建立卷宗,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做好市管干部因公出国(境)备案审批工作。我们坚持“严格审查、保证质量、手续从简、方便基层”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要求办事,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同时,积极与外事部门和安全部门协调沟通,对不经外事部门审批、不经安全部门培训的领导干部不予政审,做到了对出国(境)的领导干部严把政治关。共办理出国(境)备案政审手续33批45人次,建立《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档案》33宗。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延期归国或滞留在国外不归的现象。 (三)严格把关,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一是严把“入口关”,认真做好任前公示工作。今年,我们分5批,对74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通过松原电视台、松原日报、松原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并且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群众举报信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今年在公示期间,共收到群众来信6封,举报电话1个,分别进行了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7份。二是以预防为主,对“公选”工作全程介入,全方位监督。今年年初,我市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5名处级领导干部。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参加了出题、面试、阅卷等全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标准以及“公选”的操作程序,都严格把关,确保了“公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月份,我们通过集中检查和自查自纠两种方式,对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了一次全面检查。集中抽调20名同志,分五个组,重点检查了五个县(区)党委和10个市直部门党委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同时布置市直60多个部门党委(党组)进行了自查自纠,形成了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查报告,并且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各党委(党组)进行了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与干部一科及时沟通,共同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措施,以便为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更为详实的依据,使《干部任用条例》执行起来更具有操作性。 (四)注重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首先,我们加强了自学,认真学习干部监督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努力提高科室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需要。其次,注重全市干部监督队伍建设。对各地各部门的干部监督工作认真答疑解惑,做好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第三,开展了干部监督工作调查研究。今年6月份,我们结合落实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全室同志利用一周的时间,深入县(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调研,形成了《中共松原市委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任务。 除以上工作外,我们还在8月份迎接了全省第四次《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接待了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组,并协助其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省委组织部交办的两件信访件的协查工作。配合干部一科完成对县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 今年干部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和部领导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工作整体投放精力不均衡。由于监督工作任务重,日常事务性和临时性工作较多,人员力量配备略显不足,工作整体部署难以照顾均衡。存在着信访调查工作时间较多,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较少的现象;在工作指导上存在对县级指导的多,而对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指导检查不够的现象。有时监督工作还受到部内其他工作的冲击。二是监督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够。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将干部监督工作与经济工作和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调整监督工作思路、扩大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方法和监督手段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探索和研究。例如,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由于审计部门人员力量有限,而审计工作任务量又很大,这就容易导致审计工作时间过长,审计效率降低,审计结果上报不及时,与干部使用相脱节的问题。三是“大”监督的局面还没有形成。目前,干部监督工作还处在组织部门单兵作战的现状,还没有形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互相配合、联合协作的合力。监督信息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反应快捷灵敏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还没有健全,监督机构还未达到“耳聪目明”的程度。 二、2004年工作安排 明年,干部监督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靠前监督和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职能,不断创新监督机制,积极改革监督方法,努力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开创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创新精神,继续抓好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必须改进监督方法,更新监督手段,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监督机制。因此,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试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开选拔、任职试用期、派人参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举报和巡视、提拔调整干部限额、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等制度。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特别是在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报告备案等方面,做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规定,以提高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要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筹备和协调服务工作,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重点把握好确定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关键环节,协调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参加和指导县(区)及市直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力争使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新的提高。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明年将制定并出台《处级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对重大事项内容、范围、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并通过调阅党委会记录、参加党委会议、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等形式对执行《规则》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会同审计部门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本着预防为主、事前监督的原则,扩大审计范围,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通过对领导干部实行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使用相挂钩,以充分发挥审计结果的作用。四是继续做好举报信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信访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形成调查报告,特别是对上级领导签批的信件,要及时调查,按时报告调查结果。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我们将扩大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法,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向8小时之外延伸,掌握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以便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 (三)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和落实。一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明年将再一次集中力量,抽调人员,对全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纠正不足,以便切实做到把《干部任用条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二是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报告备案制度,对违反《条例》任用干部不报告、不备案的,坚决予以纠正。总之,凡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除此之外,还要严格把握政策,做好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备案审核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与外事部门和安全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对出国(境)的领导把好政治关。认真做好市管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和提高部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工作。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解决应当解决的问题,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一要做到“三个强化”。强化学习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干部监督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创新意识,要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方法途径,拓展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干部监督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思想,把发展为第一要务的思想贯穿于干部监督工作的始终,努力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二要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继续抓好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推进全市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抓好《干部监督信息》专刊的信息报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信访等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三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继续搞好相关文书档案的归类整理,向各县(区)推广规范举报工作的做法。
200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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