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2009年松原市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求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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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委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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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引进域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吉办发[2008]35号),大力推进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求计划征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 2009年,我市将重点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研发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以及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紧紧围绕我市“三四二”产业及本地、本部门、本企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引进能够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高科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适应经济国际化需要,引进懂得宏观经济、现代工业、财税金融、资本运营、外经外贸、城市规划、环保评估、水利工程、商务谈判等专业的高层次人才。
5.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业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且县(区)、部门或企业有专门人才计划实行配套支持的关键性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标准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大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 3.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身体健康。 4.每年在松原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各类引进人才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层次研究开发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在国际或国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3.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有省外、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1.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由省财政给予每人(团队)不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于引进的高级研发专家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给予每人(团队)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对于国家和省商业金融机构引进的高级金融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4.对于引进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由落户园区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5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5.引进人才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由企业落户园区通过提供风险投资、担保贷款等方式,协调解决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投资。 6.引进人才从事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引进人才拥有的知识产权经评估作价后,可作为注册资本。 7.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8.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超编调入。 四、有关要求 1.做好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报送工作是2009年全市人才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准确掌握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政策措施,帮助用人单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2.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部署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在高级研发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金融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方面的需求调查和统计工作,按照上述重点引进领域和条件,组织本县(区)、本部门、本企业所属单位认真填写《2009年吉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该表请在松原党建网站上下载。
3.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形成人才需求总体计划的文字材料,连同所属单位《调查表》(附电子文档)于2009年10月26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4.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在报送上述材料同时,要将本县(区)、本部门、本企业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一并报送。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要求,对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报送的人才需求计划进行梳理,汇总后报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符合重点引进人才标准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协助人才需求的县(区)、部门、企业开展重点引进工作,并将按照《吉林省引进域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扶持其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联系人:周立夫 刘 遥 联系电话:2281626 报送地点: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市委四楼)
《2009年吉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点击进入下载)
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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